十一月笑 发表于 2011-1-6 19:37:20

清朝多次禁止妇女缠足未果

本帖最后由 十一月笑 于 2011-1-6 19:46 编辑

简介:清朝入主中原后,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顺治二年起就下诏禁止,康熙元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康熙七年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

H.Muke 发表于 2011-1-6 20:46:55

清代旗人有胆敢缠足的???!!!!

老青年 发表于 2011-1-7 14:01:46

缠足在东北民间叫裹脚,尖形脚的女人都不是旗人。民人裹民装脚,就是在女孩很小的时候,把大脚趾以外的四个脚趾都折到下面,用白布层层缠绕,使脚变成尖形,其时流浓流血,彻夜难眠。我小时候见过一个老太太的脚,后四个脚趾都折断了,真是惨不忍睹,可见电视剧中的女侠纯是扯淡。民间的旗人女子有裹团脚的,就是在十几岁的时候把脚的前部稍微裹一裹,看上去和没裹的脚没多大区别,只是脚的前部比不裹的脚略微圆乎了一些,我奶奶就是那样的。
第4张照片上,中间的两个女人是旗人,两边的两个女人是民人,一看脚就知道。

老青年 发表于 2011-1-7 14:31:07

民装脚大概是从三五岁时开始缠,脚骨长成就折不下去了,不光是脚指头,连脚面上的脚趾骨都要折下去的。
我看到的民装脚真的就是这样,特惨!
http://mat1.qq.com/book/2008images/pistolchan/02.jpg
http://r.book118.com/files/article/attachment/25/25050/1696889/236924.jpg

小豆包 发表于 2011-1-8 23:56:33

太可怕啦.....简直了.......

yelimali 发表于 2011-1-14 12:48:02

清末往往将辫子和小脚相提并论认为是两大陋俗——能一样吗?
辫子不过是个传统的民族习惯,而裹足则有人性的摧残。

墨尔本晴 发表于 2011-1-16 17:48:43

缠足真的很可怕。。。

tungusda 发表于 2011-1-27 04:04:02

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太惨了!!我要受不了了,惨不忍睹啊~~虽然我不是女人,不过还是庆幸这个习俗彻底结束了~~结束了好~~

卓博拉库 发表于 2011-2-12 19:27:01

好恐怖哦!!

Pisci-Tear 发表于 2011-2-13 03:47:24

神经病!!!!!!!!!!!!!!!!!!!!

裹臭脚!!!!!!!!!!!!!!!!!!!!

祖祖辈辈鄙视!~

sytao 发表于 2011-2-13 08:51:40

尼堪民族的“伟大”发明,可以载入“人类文明”的史册了!:Q

塔斯哈 发表于 2011-2-13 13:15:16

真倒胃口......

满族铁锅 发表于 2011-4-20 15:10:34

:'(:'(:'(:'(

石小满 发表于 2011-4-20 18:24:33

。。。真可怕。。。

冰心蝶 发表于 2011-5-8 11:22:25

说起缠足我就讨厌啊。。

昂邦章京 发表于 2011-5-9 11:43:43

太赞了,这简直是尼堪文化之精华啊!

昂邦章京 发表于 2011-5-9 11:44:13

希望那群正在“复兴”尼堪电视剧戏服以及寿衣的跳梁小丑们能够把这个习俗复兴起来,让每一个尼堪女子都能够得到传说中的“三寸金莲”!

Xun 发表于 2011-7-11 19:46:34

恶心死了~不知道当时这些人怎么想的还一个个都喜欢找小脚的= =
:L

angelalai 发表于 2011-7-20 14:57:01

缠足好恐怖啊!脚都长成畸形了。。。

瑚图灵阿 发表于 2011-7-20 15:10:58

可怕!对人性和健康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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