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丁布壮 发表于 2011-9-24 10:58:08

《布依文为什么要和僮(壮)文联盟》

《布依文为什么要和僮(壮)文联盟》(作者:喻世长,1957年,摘自《布依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汇刊》)


    50年代,广西、贵州、云南境内的“布僚”分别划分为布依族和壮族两个单一民族、一种语言被认定为两种单一语言后,在创立文字时,曾经使用统一形式的拼音文字,1957年出版的《布依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汇刊》详细叙述了当时的“布依文&僮(壮)文‘联盟’”的情况,待以后将陆续整理出来给大家分享,促进布壮布依民族的文字重新统一。
文章内容片段欣赏:
    布依族文字文字的解决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只以布依语的情况为根据,选择基础方言和标准音,不管僮语(壮语)和僮文的情况。这样创制出来的文字,只能有一小部分和僮文一样(拼写形式),那是使用系统相同的字母拼写不发生方音变化的同源词而造成的。这样的文字对于促进僮语和布依语接近,不能起很多作用。当时会议决定不采取这样的方针。(编者注:80年代后布依文改革确采取了这种方式,贵州方案和广西壮文方案形式上越来越远离)
    第二种办法是不再另行创制布依文,就已有的壮文拿到布依族人民中间去推行(如果采取这个办法,这种文字的名称可以改变一下)。布依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认为这种办法虽然好,但在布依族人民中推行文字时,要克服较多的困难,在目前也不是最恰当的办法。(编者注:所谓的“困难”,编者认为更多的是领导者对自己政治权利和利益的顾虑。改一下名字其实是可以的,起码民间我们可以呼之为“僚文”)
    第三种办法是在布依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上经过反复研究,在上面两种办法以为拟定的第三种办法。这种补办发的原则就是要求布依文尽量和壮文取得一致,并且适当地照顾布依族人民学习的便利。它和第一种办法的差别在于布依文和壮文相同的字和第一种办法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它和第二种办法的差别在于一部分字形相同的词的读音不要求和僮语标准音一致,并且容纳一些僮语和布依语不同的词。虽然在办法上和第二种有些不同,但是在促进僮语和布依语更为接近,以至引导将来的共同标准语的形成这一点上,和第二种办法的精神是相同的。我们把这种办法叫做“文字联盟”。(编者注:虽然在政治形式上已经把贵州和广西的僚语作为两种语言,但是在文化形式上还是“变相”地认同它们的紧密关系,目的也是为了“……引导到将来的共同标准语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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