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共同体的形成与民族融合问题研究
明代,在我国东北广袤的疆域内,由于女真南迁、蒙古东渐、汉族北移,形成了空前规模的兄弟民族杂居共处的局面。在兄弟民族错居杂处过程中,不同民族间互相接近、互相影响、互相吸收、互相渗透。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终于在女真杰出领袖努尔哈赤入居辽东之际,一个以女真为主体、又吸收了汉族等其他民族成分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洲族(简称满族)凝聚而成了。研究满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女真和汉民族间的互相吸收、互相渗透的血肉联系,对于我们进一步揭示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特别是满汉民族历史上的不解之缘,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本文仅就明代女真和汉族间的渗透和融合的角度来探索满族共同体的形成,至于这一时期的民族矛盾,不是本文的议题,恕不赘言。笔者管见,尚祈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
1635年(明崇祯八年,后金天聪九年),皇太极庄严宣布:“夫珠申之号,乃席比超墨尔根之裔。实与我国无涉。我国建号满洲,统绪绵远,相传奕世。自今以后,一切人等,止称我国满洲原名,不得仍前妄称。”①自此,满洲才正式作为民族名称载入中华民族史册。
但是,满洲族(简称满族)的历史却不是从这时才开始的,满族脱胎于明代的女真。而女真是我国境内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周秦的肃慎,两汉的娄挹,北朝的勿吉,隋唐的靺鞨。辽、金、元时均称女真(史书讳辽兴宗耶律宗真,故至明时一直称女直)。女真及其先人长期以来一直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他们为繁荣祖国的文化、创造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女真和汉族等兄弟民族一起生活、繁衍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共同吮吸中华民族这个慈母的乳汁而成长、壮大。
明代,女真各部散居于东北广大地区。明廷因其部落,先后设置了380多个卫②。任命部族首领为卫所指挥、镇抚,使其“俾仍旧俗,各统其属”③管理本部族的事务。这样,由明中央政府正式任命,并给予诰印、敕书、冠带、袭衣的部族首领,就成为明中央王朝在女真各部实行统治的代理人。这就从法律形式上肯定了明廷与女真诸部在政治上的隶属关系。
明代女真主要分三大部,即建州、海西、野人女真。明初,三大部女真人都居住在黑龙江、松花江、绥芬河流域。由于历史上的渊源,以及本部族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因为不断地受到强悍的野人女真的侵害和瓦刺东移的压迫,建州、海西女真开始了向汉民族聚居的辽东周边地带流徙。建州女真自牡丹江、绥芬河流域迁到图门江流域一带,辗转迁徙,最终于正统年间经明廷允许迁到与辽东汉区紧邻的浑河、苏子河流域一带。这里既有“林木障天,晴昼如晦”的深山老林可以“持险负固”④,又有一块块肥沃的小块盆地(东北地区称为甸子)适于耕种。此处群山对峙,威远遐迩,确实是形胜之地。因此,建州女真在这里停止了迁徙的步伐,开始生聚蓄积,并与辽东汉区人民进行更加频繁的经济文化的交往。这里,就是日后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龙兴”发祥之地。海西女真也几经迁徙,于嘉靖年间最终定居于开原东北至辉发河流域、松花江上游一带。至于野人女真中的大部分仍旧踯躅在黑龙江中下游直至东海岸一带,女真各部就散居在东北广阔的大地上,他们与流落在那里的汉族等兄弟民族的广大人民一起披荆斩棘,辛勤地开拓着祖国边疆的每一寸土地,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
随着建州、海西女真的南迁,女真人和汉人间的接近和交往就日益频繁起来。越是接近辽东汉人聚居区,这种互相接近、互相渗透就越加频繁。最终与汉人只是隔墙(指明辽东边墙)毗邻。一堵败垣,隔不断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向,许多汉人或因逃亡、或被掳掠流落到女真各部;同时,女真各部也有许多女真人纷纷要求移居辽东以至京师及关内各地。明中叶以后,辽东边墙内外已形成南北人口对流的运动,汉人和女真人更加广泛的错居杂处,互相渗透、互相融合。整个“白山黑水”之间、辽河平原上下,以至广阔的东北大地已成为一座民族渗透的大熔炉。满族共同体就是在不同民族间互相渗透中凝聚、形成、发展和不断扩大的。
自明初开始,就有不少汉人逃亡到女真各部。这些人或系“避差操罪犯逃窜者”⑤,或为生活所迫越边谋生者。因为明代的差役本来就十分繁重,“卫所丁差有边夫、局夫、垛军、买马等项,事繁差重”⑥,加上“辽东近城各卫膏腴田地多被卫所官员富豪占(据)”,而卫所军官“多不恤军士,侵克月粮”⑦。如此肆意盘剥、鱼肉军丁的结果,使军丁、舍余或零散或成批地逃到女真各部。宣德年间,军卒“畏避屯戎,潜奔虏营”多有发生。明宣宗派遣官吏率军卒去松花江造船运粮,因为距内地太远,物资转输十分困难,加之军吏的肆虐,军丁不堪其苦,结果“逃入海西诸部者,已有五百余人”⑧正统年间,辽东人马把连等三十八户越边到建州女真地区谋生,明政府派人前去追索,“把连等皆匿海西,准取回阿刺孙等十三户八十人”⑨。此其荦荦大者。零散逃亡者不可胜计,如永乐年间就有不甘军吏欺压的“军卒二人,逃到海西二十余年” ⑩。因犯罪逃亡者,如天顺年间辽东汉人刘八当哈“因盗马事露畏罪奔建州”(11)。上述情况说明,明前、中期越边逃亡到海西、建州的辽东人已不在少数。
到了明代后期朝廷日益腐败,宦官擅权舞弊,税监充斥各地,骚扰地方。“辽左群奸互构、税监庇恶匿赃”(12),以致辽民怨声载道。继之又“雨水风虫、相继为灾”(13),屯田制度日渐堕毁,以致辽东“刍粟空竭,人马倒死相枕藉”(14),天灾人祸逼得辽东广大军民走投无路“至欲顺虏逃生”(15),甚至有些辽民“则宁归建酋(即建州女真),不愿归于中国(即明朝)”(16)。而当时女真一方却又有着强烈的吸引力,特别是建州女真自努尔哈赤兴起之后,十分注意招徕汉人,“以民(指汉人)为奇货而潜招之”(17),致使“惧罪脱逃之人,俱以奴寨为窟穴”(18),努尔哈赤并“特筑一城居之,号曰蛮子城”(19)。努尔哈赤入居辽东之前,宽待、招徕汉人的政策,对明代辽东的边防起了销蚀和瓦解作用。致有“合营男妇数千北走”(20),欲逃往建州女真。万历三十四年,李成梁等将辽东周边部分屯堡后撤时,原住辽东边地“鸦鹘关外,鸭绿江以西,宽奠以东”(21)一带的汉人中,“强壮之人大半逃入建州”(22),万历年间辽东督抚梁梦龙承认“自灾虏频仍,军民逃亡者半,而边吏张涛已看出“建州富殖,辽人久为所有”(24),致使当时的巡抚山东御史翟风坤不得不发出“我辽民以役重差烦,至于无可奈何,愿随之(指女真)去,将来之忧方大耳”(25)的感叹。
除了越边逃亡而移居女真的辽东汉人外,女真各部还掳掠了大量的辽东军民。随着女真社会的发展,女真贵族需要补充大量的劳动力,辽东汉人就成为其主要来源。他们或系女真人入境抢掠所掳,或系“境外多物产,如貂皮、人参、材木、鱼鲜之类,人(指汉人)图其利,往往越境而取之”(26)以致被掳。据亲自到过女真入居住区的朝鲜人说:“野人(指女真人)剽掠上国(指明朝)边氓,做奴使唤,乃其俗也。”(27)除掳掠一般“边氓”而外,也掳掠辽东“军丁以为奴仆”(28)。可见当时女真各部掳掠汉人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而且就其数量来说也是很惊人的。仅以建州女真为例,见诸中、朝两国官方史乘《明实录》和朝鲜《李朝实录》记载,自1422年(永乐二十年)到1451年(景泰三年),其间约30年,自建州女真脱逃到朝鲜,再由朝鲜政府转解而回的辽东人累计达1003人(29);自建州女真直接“刷还”回辽东的累计达368人(30);明廷派遣官员直接追索回566人(31);总计被掳而回1937人。其中不排除有少量的其他民族人,但绝大部分都是汉人,这一点是无疑的。而当时建州三卫女真“(李)满住(建州卫)管下一千七百余户,充尚(即童仑建州左卫)、甫下吐(即不花秃、建州右卫)管下共六百户”(32),累计共2300户。以2300户的建州三卫仅30年间就从中脱逃出被掳辽东人近2000人,几乎接近每一户女真家庭中逃脱出一个辽东人。应该说,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了。况且能够脱逃出来的毕竟是少数。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以平均值计算,建州女真每户中拥有一至二名辽东汉人奴隶,大概是可能的。
为了证明这一推断,我们还可以胪举当时其他女真家庭中拥有奴隶的情况作为佐证。1433年(明宣德八年)女真人林哈之妻说:“我家奴婢六口逃去。”(33)1473年(成化九年)女真人李阿堂可说:“率居唐人二名,年前六月逃去。五六人在,又恐亡去。”(34)这两户都是拥有六七名奴婢的女真人家庭。明中前期女真人的奴婢中主要是汉人,因为“野人(女真人)之俗,不相为奴,必掳汉人互相买卖使唤”(35),其中也有少量的朝鲜等其他族人。这两条资料说明,当时在建州女真人中超过我们推断的平均值一至二名奴婢的还不在少数。
至于海西女真这一时期掳掠汉人的情况,尽管没有确切的史乘可考,但根据1443年(正统八年)锦衣卫指挥佥事吴良的奏书中说“臣奉命使海西,见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指汉人)”(36),我们可以推知海西女真人中拥有汉人奴隶并不亚于建州女真。
迨至明代中后期,掳夺汉人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1541年(嘉靖二十二年)女真人袭击爱阳堡等处“掳去军人不知其数,沿边三、四堡皆空”(37)。万历年间,仅万历十二年九月至万历十三年九月一年时间“辽镇招徕夷奴归人一千四百八十二名”(38)。据《明实录》自隆庆元年到万历十四年所载,这20年中累计招还被掳人口达8000多人(39)。能够招还的当然只是被掳人数中很少的一部分,可见当时被掳汉人数量之多。努尔哈赤建后金之后,1618年(天命三年)攻掠抚顺、东州、马根丹及其所属台寨堡,一次就掳掠“人畜三十万,散给众军”(40)。时明辽东诸生李贡有诗云:“赤子(指汉人)半为其(指女真、鞑靼)所虏”(41),反映当时汉人大量被掳掠的情况。
总之,当时逃亡和被掳汉人的数量是很多的,所以到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之战时,被女真人所俘的朝鲜人李民奂亲眼看到“自奴酋(指努尔哈赤)及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当时的“者片(即汉文献之界凡)城外,汉人男女络绎往来者片,半于胡”(42),可见汉人在女真人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了。
这些大量逃亡和被掳汉人来到女真地区,他们不仅杂厕于女真部民之中,而且渗入到每一个女真人家庭中,成为女真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绝大多数的被掳汉人都与女真人同居共食,组成一个混合家庭,请看下面两个这样的家庭:
1475年(明成化十一年),汉人阿家化说:“俺年十四岁,为建州贼松古老等所抢,随住其家,松古老妻一人,子二人,女一人,唐女二人。”(43)
1465年(成化元年),汉人卖土说:“吾名卖土,父尚阿赤原系辽东人,为建州野人汝弄巨所掳,而奴使之,吾亦生长其家,以所弄介(系邻部落女真人——作者注)女子舍豆为妻居之。”(44)
从上述两个被掳汉人所在的女真家庭情况可以看出:阿家化被松古老掳后,一直“随住其家”;卖土被汝弄巨掳后“亦生长其家”。无疑,他们是女真人家庭中的一部分。“唐女二人”显然也是松古老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个家庭中,女真人、汉人共居—室,“四壁之下,皆设长坑(炕之误),绝无遮隔,主、仆男女混处其中。”(45)当然,虽共居一室,满、汉主仆之间并不是平等的。但两个民族的人共居一室,从生产技术到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必然会互相影响,互相取长补短,天长日久,必然融合为一。
还有一些越边汉人,在女真地区“男婚女嫁,累代而居”(46)。他们以户的形式插花错居在女真人的村落中,有些甚至单独构成一个小村落。嘉靖年间就出现“越边唐人之居者已成村落”(47)。
到了万历年间,由于八旗制度的创建,使得女真和汉族间的互相渗透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了。
八旗制度是女真人的杰出领袖努尔哈赤亲自创立的一套较为完整、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他把以建州女真为主而聚集起来的族别不同、语言不同、习俗相异、制度悬殊的各族人民,用八旗制度统一编制组织起来。平时耕猎为民,战时披甲为兵,“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乎旗者皆可为兵”(48)。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就把他始创时每牛录“五、七名或十数名,或三、四十名不等”(49)的牛录制,正式确定以每牛录三百人,置一牛录额真(汉译佐领)为制。其后“归附日众”,又于1615年在旧有牛录制度的基础上,创立八旗制度。把女真人、蒙古人、汉人的所有户口都一起混合编入八旗中去。这样,每一个旗内都是几个不同族别、不同地区人的聚合,都按同一个政令进行管辖,并且“共同劳动、同出同行”(50)。八旗组织密切了不同族别人民之间的关系,使各民族之间互相接近、互相渗透。在统一女真各部和征服辽东的过程中,八旗的队伍不断地扩大。1619年(明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四年)在海西女真的叶赫部被兼并后,后金政权的辖境“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鸭绿江,同一语音者俱征服”(51)。在这个广阔区域内的女真各部以及汉、蒙等各族人民都统统被编制在八旗制度之下。在战争中所掳汉人亦往往根据需要,立即被编充八旗兵丁。如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努尔哈赤攻掠抚顺城后,就曾将“所掳唐人千余名,则即削其发,服其胡服,以为先锋”(52)。当1619年满、汉、蒙等各民族的八旗兵丁在界凡集会时,朝鲜人李民奂曾目睹盛况:“观其所聚会者,六镇藩胡(图门江之女真)、忽温(即扈伦)、汝许(即叶赫部)、于知介(即窝集部)、蒙古、唐人……皆是乌合,而无不结为心腹,此必奴酋有笼络之术也。”(53)可见,入居辽东之际,已经聚结的女真、汉、蒙等各民族的人,以八旗制度为纽带,逐渐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居住地域。
从明初到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入居辽东这二百多年中,不仅大量汉人生活在女真人地区,亦有大量女真人通过各种途径移居到辽东等地;还有一些女真人因朝贡、贸易而来往辽东汉区,在汉区甚至汉人民户中作短期的驻留和寄宿;而辽东北至开原,南到鸭绿江几百里长的地带,边墙内外的女真和汉族人民错居接壤,更是过往甚密。所有这些都是汉人和女真人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另一重要方面。
辽东的辽阳,开原是明一代女真人内移聚居最多的地方。“河东土腴人稠为全辽根本,故国朝建司于辽阳”(54),所以辽阳成为明廷在辽东的统治中心。除了成百上千的各民族的朝贡及来往商贾而外,还安置了大量要求内迁的女真人等。早在洪武十九年,明太祖为了安置来辽东的“高丽、女直来归军民”(55),特命于辽阳设置东宁卫。以后历代都有很多要求内移的女真人被安置在东宁卫居住。东宁卫本身就是一个民族杂居的卫分,其中主要是女真人,亦有部分朝鲜人和少数汉人。汉人系“辽东军人多有畏卫苦累,私投东宁卫者”(56)。因为东宁卫分是以女真人为主的卫分。所以努尔哈赤入居辽东时说“东宁卫的国人,原是我国人”(57)。辽阳除东宁卫外,尚有一正统八年自开原移来的自在州,也是为专门安置女真人而特别设置的,衙门设在辽阳城“抚安东宁卫,并附近海州、沈阳中等卫归降达官人等”(58)。此外,卫治设在辽阳城的定辽左、中、右等卫亦先后安插不少女真人。史载,正统年间,女真要求内附的人剧增。“野人女直各种夷虏之人俱附辽东地方……辽东总兵官就于自在州、东宁卫等处城堡,安插者动以千数”(59)。由此观之,当时的辽阳城确实已成为辽东女真、汉族等兄弟民族的聚居中心。
开原系明边地的一大要塞,是通向兀良哈及海西等部女真的惟一通道。不仅是边关的贸易中心,而且也是女真人定居的集聚点。由于其“城大而民众,物力颇饶”(60),女真人多乐而居之。1408年(永乐六年),明成祖因京师南京炎热,所以特命于开原设自在、安乐二州以处要求内迁的女真人。后来亦有不少原籍中原,甚至远及海南雷州半岛的汉人官吏商人的子孙,或因祖辈“坐事病故”,或因在辽东居无定处,经明廷允许,纷纷入自在州、安乐州“寄籍当差”(61)。此外,卫治设在开原的辽海、三万两卫也主要是安插女真人定居的。总之,明代的开原城是除辽阳而外安插内迁女真人最多的地方。
至于辽东其他诸卫,几乎多少不等都安插了不少女真入居住。广宁卫、沈阳中卫以及南四卫的金、复、海、盖是仅次于辽阳、开原的卫分。我们仅就《明实录》所载女真人内迁的情况作一钩稽。永乐六年至景泰三年,女真人要求定居内地者,除部分安插京师外,皆安置于辽阳、开原居住,亦有一两例安置广宁的。景泰三年正月以后至成化年间,要求于辽东居住的人骤增。由于辽阳、开原两处人满为患,加之正统十四年到景泰初年,女真劫掠辽东,引起了明廷的警惕,所以此间几乎大都安插在辽东半岛的南四卫居住,间或亦有个别安置于广宁的。自成化以后,人数日多,《明实录》对女真人要求内迁情况一般不作记载,其详情已不可考。总之,至明中叶时,据估计辽东直辖卫所的居民人口中,汉人占十分之七,高丽人和归服的女真人占十分之三(62)。据笔者接触的资料来看,这一估计是可信的。这说明定居辽东诸卫的女真人数量已是十分可观了。
这些要求到辽东等地居住的女真人,一次少则一、二人,多则几十人,有许多女真人合家迁居。1451年(景泰二年),“海西弗朵秃河等卫女直官舍二十九人挈家来归,愿居辽东边卫自效。”(63)甚至有“率其家人与其姻媾”(64)。“以父子兄弟叔侄之亲牵引归附”(65)来辽东居住的。从卫指挥、千百户、所镇抚到舍人、家丁,各种身份的人都有。其要求内迁的原因和目的亦各有别:或“以其地缺食”(66);或“以其先因达贼(指鞑靼)杀溃,至是来归也”(67);更多的理由是为“愿居边卫自效”。其实不少是仰慕汉文化,贪图辽东汉区的物质生活而来的。女真人自己说“以中朝(指明朝)政宽赋轻,民皆愿居”(68),未必尽然也。
明廷对女真人的安置十分重视,一再指令地方有司妥为安置,依例“给衣服、彩巾、房屋、牛羊、食米、床榻、器皿等物”(69),并“皆量授以官,任其耕猎,岁给俸如其官”(70),据1417年(永乐十五年)辽东总兵官刘江奏“每年安乐,自在二州寄住挞官俸粮,岁月浩大”(71)。说明为了接待这些女真人,明廷确实不惜工本。此外,内迁辽东的女真各卫首领,明廷还“人给卫丁一名,愿出塞外探亲者听(便)”(72),并享有“例得免差”(73)的特权。明廷“待东宁卫人特厚,有军役人月给银五钱,粮二十斗,家有十人而一人从军,则余皆无役”(74)。明廷还“在辽阳自在州建学宫”(75)发展民族文化。甚至还有不少女真人被明廷任命为重要官吏,如海西女真人亦失哈,多次以明廷钦差太监的身份出使奴尔干都司及镇守辽东,是辽东地方最高军事官员之一,永宁寺碑上领衔题名第一人就是亦失哈。总之,种种优厚的生活待遇和甚至一般汉人官吏都享受不到的特权,吸引着广大女真人,特别是女真各部的首领。
除明廷直接安排居住辽东诸卫的女真人外,还有一些女真人是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入居辽东的:(一)有不少沿边居住的女真人采取“取保寄住”(76)的办法长期定居于辽东;(二)一些女真人以到汉人家中佣工的名义长期居住辽东。建州女真王杲部与明廷绝市贡后,“当是时,杲所部诸酋皆以绝市贡故窘困,往孤山(系沿边明军驻守堡城之一)为雇工,庶自给。”(77)连部落首领都因生活窘困,竟去汉区为雇工,可见一般贫困女真人往汉区做雇工当为常事;(三)还有一种情况,即因部落战争失败而投奔汉区的。万历年间,海西女真王忠、王台部被建州女真吞并后,其“后裔居中国附塞上袭冠带者为多”(78)。凡此种种,都说明女真人流入辽东汉区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
此外,因为辽东是女真人朝贡、贸易的必经之地,所以辽东的边关等地来往驻留或寄宿的女真人很多。当时女真人朝贡、贸易队伍十分庞大。天顺年间,朝贡队伍“络绎不绝,动以千计”(79)。为此明廷规定“建州、毛怜等卫许百人。海西兀者等卫许三、五十人”(80)。而实际上后来已远远溢出限定的数额。建州等“以成化六年以前,各卫入贡者岁不过八、九百人,至八年以后至千二百余矣(81)”,超过规定数额的十多倍。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王元斡说“是时建州,海西诸夷一闯入关,至于千五百人”(82)。明廷为接待大量朝贡来往的女真人,于辽阳、广宁等城设“夷人馆”、“安夷馆”,专门安置临时过往的女真人。但由于有时来往的女真人过多,一时接纳不了,或者因为沿途没有专门的驿站居住,就只有居于汉人民户中。这样就出现了“贡夷往往与民杂居”(83)的局面。辽阳一带许多来往朝贡、贸易的女真人,就时常因“馆绎狭小”不能容纳而经常“寄宿军余之家”(84)。当时的抚顺是建州女真入京朝贡的必经之地,“其(指建州女真)来多或五、六百人,少亦二百余人,俱于城中居民家憩宿”(85)。成百上千的女真人临时驻留、寄宿辽东各地驿站、夷馆,甚至居于汉人民户家中,必然密切了汉人和女真人之间的戚谊关系。
随着女真人在辽东周边地带的定居,边关贸易日益繁盛。在开原、抚顺、清河、爱阳、宽奠等沿边的主要关市上,女真人出入十分频繁。我们从明辽东残档万历十二年“马市抽分”档册上看到,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逞家奴自开原镇北关入市,每次都有上千人,两次累计达2175人。海西哈达部首领猛骨孛罗、歹商自开原广顺关入市,一次亦达1 100人(86)。至于建州女真“从抚顺、清河、爱阳等处,随便互市”(87),人数亦不在少数。女真人携带皮毛、人参等土特产“结毂连骑、炫熿于道”(88)。明诸生李贡曾描绘万历年间边关马市上,兄弟民族关市贸易的繁荣情况:“累累椎髻捆载多,拗辘车声急如传,胡儿胡妇亦提携,异装异服徒惊□(左目右旬),……夷货既入华货随。译使相通作行眩。华得夷货更生殖,夷得华货即欢忭。”(89)可见,大批女真人来到辽东关市以后,通过互通有无的贸易,增进了解,密切了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沟通了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兄弟民族之间的感情。
另外,明代北自开原南到鸭绿江数百里长的地带,汉人和女真人错居接壤也是民族间互相渗透的一个重要方面。
明正统、嘉靖年间,建州和海西女真先后于辽东周边地带定居以后,北自开原,南到爱阳堡一线,逐步形成了汉人和女真人错居的局面。尽管当时有一堵或土筑或石垒的边墙,但“因雨涝频年,尽皆坍塌”(90),名存实亡。临边居住的汉人和女真人之间,往来移居十分频繁。至于爱阳堡以南直至鸭绿江边的镇江堡(即九连城)一线以外,在万历元年以前还是尚未开发的荒漠之区,辽东汉人往来这一带采参伐木。建州女真也常以这一带为“围猎之区”(91)。据亲临其地考察过的明辽东经略熊廷弼说,这一带并“无一夷居住”,是“华夷共弃之地”(92),“境外为瓯脱,蓁莽崎岖,而夷虏之巢尚远”(93)。可见当时这一带并未形成大规模的错居杂处的局面,只不过是汉人和女真人的共同经济区。但是万历六年以后,由于宽奠、长奠、大奠、永奠、新奠、孤山等六堡的移建,很快形成了一个空前规模的民族杂居交往的局面。明廷在那里设衙门、驻军队、建学宫、开关市。因其地“汉夷接壤,民军苦役往往逃窜其中”(94)。辽东汉族人民甚至远至山东半岛的汉人亦纷纷移居该地,“夷人亦忻然相安”(95)。由于女真和汉人的辛勤开拓,很快使这块“荒服之区变成礼义之司”(96)。尽管后来曾将部分屯堡后撤,但自移建宽奠六堡开始的大面积“夷夏交错”的局面始终没有改变。
总之,从明初到努尔哈赤入居辽东这200多年,辽东边墙内外女真和汉族之间已经形成空前规模的错居杂处的局面,客观上造成了女真和汉族之间不同民族互相渗透的条件,也为以女真人为主体的满族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如此数量众多的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先进文化的汉人,逃亡和被掳来到女真人中以后,他们与女真人杂居共处,或“为奴使唤、或作媳妇”(97),或自成村落,后来又与女真人一起被编制在八旗组织之中。而迁居辽东的广大女真人又与辽东汉族人民杂居共处。这样,在整个东北广袤的大地上,逐渐形成了民族聚居的共同地域。汉人和女真人在共同地域内长期的杂居共处、互相交往,必然引起女真和汉族的社会经济、婚姻关系、语言习俗等各方面的变化。不同民族间的互相吸收和互相渗透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地进行着。
首先,社会经济生活的差距日益缩小。
大量逃亡和被掳汉人来到女真地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手工业技术。推广牛耕,传播使用铁制农具,对发展女真社会的农业和手工业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明初,由于女真人“以放飞打围为事,不喜羁系一处”(98)。后来又处于不断地迁徙和动乱之中,长期居处不定,农业经济不能立时成为女真人的谋生手段,一旦他们相对定居下来之后,农业生产就在原有基础上缓慢地发展起来,而那些逃亡和被掳掠的汉人就成为先进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的传播者。1441年(正统六年),建州左卫的凡察对朝鲜人说:“我的使唤人口,虽系上国(指明朝)人民,既已做妾为奴,如今农忙时月,被夺转解,深以为闷。”(99)这说明那些“做妾为奴”的汉人,在女真人中主要从事农业生产。1443年(正统八年),明锦衣卫指挥吴良在海西女真地区所见被掳汉人,亦主要“驱使耕作”(100)。1469年(成化五年),建州女真柳尚冬哈在向朝鲜索讨两名逃亡的汉人妇女时说“我以牛马购奴婢,若不及还,亲操耒耜必矣,乞还之”(101)。这说明被掳汉人妇女也主要“操耒耜”,从事农业生产。可见,当时在女真人中“(汉人)奴婢耕作,以输其主。(女真人)军卒但砺刀剑,无事于农亩者”(102)乃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样,大量在女真地区从事农业耕作的汉人男女,就把中原地区汉族的先进的农耕技术传播到女真人中。到了万历年间,随着努尔哈赤的兴起,被掳的汉人和朝鲜人数量越来越多,他们亦俱被“分派于奴酋(指努尔哈赤)旧城外寨居胡家作农事”(103)。努尔哈赤还效仿明辽东屯田制度,“于各处部落例置屯田,使其部酋长,掌治耕获”(104)。朝鲜人申忠一到建州女真地区去,其“所经处,无墅不耕。至于山上,亦多开垦”(105)。说明明代后期以建州、海西女真为主的女真人,在汉族影响下,农业经济已经成为女真人的主要经济事业。从当时女真人家庭经济生活来看,亦是“家家皆畜鸡、猪、鹅、鸭、羔、羊、犬、猫”(106),几乎与汉区农户无大区别。正是由于女真人民和被掳汉人的辛勤开拓,以及女真人积极吸收汉人的先进技术,至万历年间,女真的农业生产已有很大发展,上好的土地“则粟一斗落种,可获八、九石”(107)。在明辽东“马市抽分”的残册上,也有了女真人出售粮食(主要是小米)的记录,大都是辽东买卖人“使猪牛等物换过麻布、木耳、粮食等货”(108)。这对女真人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而一旦女真人进入辽河平原以后,农业经济就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迅速地发展起来,逐渐与汉区的农业经济并驾齐驱。
在当时,一些汉族的手工业工匠或被掳或逃亡,流落在女真地区。他们带去了汉族地区的先进的手工业技术,对女真地区的手工业发展也起了促进作用。
首先,汉人带去了先进的冶铁技术。卫治设在开原的3万卫、辽海卫,都设置有炼铁千户所,拥有大量的冶铁工匠。这些汉人工匠逃亡、被掳到女真中,传播了铸铁技术,而临边居住的女真人和寄住在辽东各卫的女真人,首先学会了改铸铁器。1468年(成化四年),朝鲜人刘德吉亲自看到女真人以“箭镞贸大明铁自造”(109),可见他们并“不解炼铁,但得正铁改造耳”(110),即将“所贸之锅、铧……毁碎融液”(111),然后改铸成各种所需要的器具。直至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3月,建州女真方才真正“始炒铁,开金银矿”(112),而且数量也是微乎其微的。即使这时,建州、海西女真人进贡仍旧“或至各驿索要铁杓等物,带至边外改作盔顶”(113),可见当时改铸仍旧是女真人的主要手段。但这毕竟是在汉族先进冶铁技术的影响下,迈出了从改铸到开矿冶铁的第一步。
其次,女真人的纺织技术也是在汉族人民的影响下不断发展起来的。男耕女织的中原地区的封建经济,使得纺纱织布早已成为汉族妇女十分娴熟的传统手工工艺。那些逃亡、被掳的汉人妇女,首先把这一传统技术传播到女真人地区。尽管对于建州、毛怜女真人早有“善缉纺”(114)的记载,但毕竟仍旧是少量的和初步的,即使到了万历年间“女工所织只麻布”(115)。1578年(万历六年)的辽东关市“马市抽分”册中,已频繁出现了女真人出售麻布的记录(116)。但女真人真正开始“为缫丝织缎而饲养家蚕,……为织布而种植棉花”(117)那还是在1616年,即后金天命元年以后。即使在那时,据朝鲜人李民奂所见,“织绵刺绣则唐人所为也”(118)。可见汉人的纺织技术一直在女真人中传播着,它直接影响着女真人纺织技术的发展。
其他一些手工工艺,也是由于不少汉族工匠流落到女真地区而得以传播的。1595年(明万历二十三年),朝鲜通事河世国曾到过建州女真居住区,亲眼看到“老乙可赤(即努尔哈赤)兄弟所住家舍,则瓦盖……别设楼阁之处,皆为瓦盖”,而从事建筑工艺的人中有“画员二名、瓦匠三名,则天朝(指明朝)命送之人”(119)。正是这些汉族工匠传播了“燔瓦”和构造瓦盖建筑的技术,并和女真工匠一起构筑了后金赫图阿拉城的主要建筑。满文的楼、宫和汉语的楼、宫既同音又同义,表明建州女真的楼阁宫室乃是女真和汉文化交流的结果。
由于女真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能够根据当地条件,不断吸取了汉人的先进的耕作和手工业技术,才进而使农业生产和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女真人饲养牲畜,特别是饲养马匹的技术也在辽东各卫传播开来。总之,女真和汉族之间在生产技术和经济生活方面的差距日益缩小。
其二,互通婚媾。
在女真人和汉人的错居杂处过程中,由于互相婚媾,从而引起了血缘关系上的变化。
汉人和女真人互通婚媾在女真各部是普遍现象。不仅有汉人妇女嫁给女真男人,亦有汉人男子娶女真妇女为妻的。女真人掳掠辽东时,特别注重掳掠辽东汉人妇女,即去之后,或“作媳妇”,或“作妾”。也有一些贫困的汉人妇女迫于生活去女真地区谋生而嫁与女真人的,这就是女真人所说的“作妾而居者”(120)。1469年(成化五年),被掳汉人弄今从女真中逃到朝鲜,女真人多良哈要求索还时说“我买弄今于火剌温兀狄哈,累年作妻率居。今乃逃来……乞还给”(121);1484年(成化二十年),被掳汉女三者逃来朝鲜:“自云愁升应巨(女真人)妻,因其夫出猎,逃来欲还本土(辽东)”(122)。1524年(嘉靖三年)“野人(即女真人)高时下打厮役人童甫澄可(女真人)率其妻唐女出来于满蒲”(123)。至于女真妇女嫁于汉人男子的情况亦屡见不鲜。1446年(正统十一年),被掳汉人舍吾将等人,从女真逃到朝鲜转返辽东时,舍吾将之妻系“野人之女,固有从夫之道”(124),也随舍吾将一起逃来;1465年(成化元年)逃来朝鲜的汉人卖土也是“以所弄介女子舍豆为妻”(125);1544年(嘉靖二十三年)被掳汉人王昌逃到朝鲜,“王昌之妻于吕虽实胡女”(126)亦从夫逃来。万历年间,努尔哈赤亦曾将其侄女(其弟速尔哈赤之女)嫁与明辽东总兵李如柏。上述事实说明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汉人和女真人通婚是屡见不鲜的。如果我们就汉人妇女嫁与女真人和女真妇女嫁与汉人两者作比较的话,由于各种社会因素,前者显然要远远多于后者。
大量汉人与女真人通婚的结果,那些新生的第二代,尽管他们的父母分别来自不同的民族,而他们的血管中流动的却是民族融合的血液。他们已是具有新的内容和新的面貌的新的一代女真人。
其三,语言和习俗的日趋一致。
那些被掳或逃亡的汉人由于长期生活在女真社会中,汉语就逐渐失去了其实际的应用意义。而女真语言则成为日常生活之必需。特别是那些童稚时代即被掳掠的汉人,由于“久居彼境(指女真人地区),则语言日变,忘其本语,势所必然”(127)。1469年(成化五年)逃到朝鲜的汉人多士哈,当其仅十一二岁时,即被女真人所掳,此时多士哈已“不解其语”(128);汉人刘时“七、八岁时,沈应吾只(女真人)以马一匹买于毛邻(怜之误)卫”,待其长大成人时,因“自少久在他境(指女真地区),不得不随而变也”(129),变成一个只会说女真语而不会说汉语的汉人。在由朝鲜转解的成年被掳汉人中,由于久居女真人中,因而“不解汉语者亦多有之”(130)。1496年(明弘治九年)由女真人中逃到朝鲜的被掳汉人李金班老等21人,“自称唐人,曰俱不知被掳年月,所居卫名,父兄姓名,且不解汉语矣”(131)。可见,由于长期不使用汉语,大部分被掳汉人已经和女真人共同使用一种语言——女真语了。语言的统一是民族间互相渗透、融合的重要因素。
尽管汉人学习和使用了女真语,但是汉人带去的丰富的汉语词汇,必然也丰富和充实到女真语中。正如已故著名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所说:“建州早习华风,所用名词,多为汉语。”(132)事实上,当时女真人中有不少由于朝贡和贸易等关系而熟悉和通晓汉语的人。他们长期来往于汉区,带去了汉语中丰富的词汇。建州右卫首领王杲由于经常来往辽东汉区,所以能“解汉语言、文字”(133)。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副将马臣,一般将官佟羊才等亦因“年年进贡天朝,惯解汉语”(134)。特别是努尔哈赤本人,由于屡次进入京师和辽东关市,他不仅十分熟悉汉语,而且还阅读一些汉文书籍。就是他们和流落在女真地区的汉族人民一起用汉语丰富和改造了女真语言。后来在女真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满语中,保存了许多满、汉文同音同义的词语,从穿的布,吃的秫(高梁),到住的宫、楼,行的船、桥等等满汉文都同音同义,这就是满汉两族人民长期共处、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结果。
不同民族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但是,由于杂居通婚,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势必互相影响、互相吸收,取长补短,淘汰落后习俗,保留文明的习俗。许多风俗习惯是与当时的经济生活直接相联系的。女真人的窄袖束腰的服饰,就是适应于骑马射猎的需要。汉人到女真地区以后,逐渐适应了女真的习俗,也穿女真服装。从女真习惯剃发。汉人妇女原来缠脚,而女真人是禁止妇女缠脚的。从居住的房舍来说,明初处于迁徙中的女真人,往往不筑坚固的房舍。而明中期以后,局部定居时,就不一样了。据朝鲜人达生描述明弘治年间女真人的房舍说:“其作室之形,一梁通四、五间,如僧舍,以大铜釜排置左右,一釜炊饭而食,一釜用秕糠作粥以养马。”(135)且“胡家(此处指女真人)于房上及四面,并以粘泥厚涂”(136)。显然,房屋的结构和样式都是仿造辽东汉人的。甚至今天的东北农村,这种样式和结构的房屋还是十分普遍的。当时的朝鲜北征副元帅李季同就已指出这点,“一梁之室,其制与唐人屋舍相似。此则兀狄哈昔时抢掳开原之人,男婚女嫁,累代而居,故其屋舍之制如此”(137)。女真人的祭祀杀牲,焚香敬神的习俗几乎与汉人一样,女真人亦把“于前庭设高足床(桌子)、焚香”(138),当做十分虔诚和尊重的礼节。努尔哈赤建后金以后,实行五日一朝制。逢朝见日,亦令“当天设案焚香”(139),以示虔诚。满语中的香与汉语同音同义,显然是由汉区传来。当时辽东开原有“关王庙”(140),后金建元后,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城内也仿建有关帝庙、魁星楼等,并“建佛寺及玉皇诸庙于城东之阜,凡七大庙,三年乃成”(141)。此外,“凡祭祀明堂诸礼仪,皆尚右。祭神仪、神位东向者为尊,其余昭穆分列”(142)。显然,这是沿袭我国古代的礼仪制度的结果。重大的举措都要谒庙堂。《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1617年(天命二年)劫掠抚顺前,“上(努尔哈赤)率诸贝勒及统军诸将,鸣鼓奏乐,谒堂子而行”(143)。《清太祖武皇帝努尔哈齐实录》记出兵抚顺之日“谒玉帝庙”(144)。可见女真人的“堂子”就是汉语中的庙堂。这一习俗在汉民中,也是长期存在过的。此外,女真人过去由于生活环境十分恶劣,生产力水平低下,所以往往“臭秽不洁”(145),但到了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入居辽东之际时,女真人已十分讲究服饰,清太祖努尔哈赤还因此责斥部属说:“愚暗之夫……所修治者宴会时服饰,此与妇人何异?”(146)由于女真和汉族人民之间互相吸收其长处,习俗也向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早在16世纪初,明臣卢琼在《东戍见闻录》中就已指出,建州女真“饮食服用,皆如华人”。此言未免言过其实,但至少说在习俗方面女真和汉族之间的差别在日渐缩小。从总的方面来说,女真人是吸收汉人的文明。而具体到被掳和逃亡在女真中的汉人,他们基本是服从女真人的习俗,这也是势所必然的。
总之,来自封建制故乡的广大汉族人民,流落到女真地区,或“私投”、“寄籍当差”在女真人为主体的辽东沿边卫分以后,在与女真人200多年的杂居共处中,由于处在女真人的汪洋大海包围中,尽管他们带去了汉族的先进文化,在女真人吸收汉文化和汉族成分的过程中,毕竟被其融合、改造。在互相渗透、互相吸收的过程中,那些汉人和女真人逐渐在地域、语言、风俗习惯、经济生活以致心理素质等方面,共同性越来越多,差异性越来越小,而日渐趋于一致。经过一代接一代不断地更新,以致到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入居辽东之际时,民族的畛域界限逐渐打破,一个以女真人为主体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逐渐形成了。那些汉族人民及其子孙也最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女真人之中,成为这一新的民族共同体的一个细胞了。中华民族注入了新的血液。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历史又增添了新的内容。
注 释:
①《清太宗实录》卷二九(《大清历朝实录》影印本,下同)。
②《大明会典》、《全辽志》、《满洲源流考》诸书记载不一,此取约数。
③《天朝大明一统志》卷八、九,《女真》。
④赵辅:《平夷录》,(见《说郛》续一)。
⑤《明英宗实录》卷一O三(江苏国学图书馆传抄影印本,下同)。
⑥《明神宗实录》卷四五八。
⑦《明宪宗实录》卷一六一。
⑧《明史》卷一七四《巫凯传》。
⑨《明英宗实录》卷七九。
⑩《明宣宗实录》卷九O。
(11)《明宪宗实录》卷一九一。
(12)《明神宗实录》卷四O一
(13)《明神宗实录》卷一八一。
(14)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二(上虞罗氏刊本)。
(15) 《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一。
(16)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六二。
(17)《明神宗实录》卷四三二。
(18)(19)(20)《明神宗实录》卷五二四。
(21)(22)海滨野史辑《建州私志》卷上(见《清初史料四种》1933年北平图书馆刊印,下同)。
(23)《明神宗实录》卷九O。
(24)《山中闻见录》卷一。
(25)《明神宗实录》卷四三。
(26)《辽东志》卷三。
(27)《李朝成宗实录》卷八O。
(28)《李朝世宗实录》卷三九。
(29)《李朝文宗实录》卷一三,“况兼在先人口陆续逃来,转解辽东共该八百三十四名口,又于近年辽东等处被掳人口,或逃小国边邑,或野人带来,遂为边将收夺,节次解送,总计一百六十九名。”
(30)(一)《明英宗实录》卷一九。“建州卫都指挥李满住遣男古纳哈等朝贡并送还东宁等卫逃移人口四十八口复业。”(二)《明英宗实录》卷二O四。“先是提督辽东军务左都御史王翱等奉命遣人往建州谕李满住等,俾送还原掳人口,……送还人口三百二十人。”
(31)(一)《李朝世宗实录》卷五四,“昌盛、尹风、张安定等(皆明廷内官),率童猛哥帖木儿弟凡察及管下野人十一名,被掳唐人男妇共八十二名。”(二)《李朝世宗实录》卷六一,朝廷使臣裴俊、千户、赫连……等曰:“(去年)童猛哥帖木儿、凡察等。刷出杨木笞兀掳掠人口一百三十名。”(三)《李朝世宗实录》卷六二,“所有官军(指明廷官员裴俊等)招谕到被掳男妇三百五十四名口。”
(32)《李朝文宗实录》卷九。
(33)《李朝世宗实录》卷五七。
(34)《李朝成宗实录》卷三六。
(35)《燕山君日记》卷一七。
(36)《明英宗实录》卷一O三。
(37) 《李朝中宗实录》卷九九。
(38)《明神宗实录》卷一六四。
(39)李燕光:《1644年以前满族的社会经济形态》,《光明日报》1961年12月22日。
(40)《满洲实录》卷四。
(41)《全辽志》卷六。
(42)李民奂:《建州闻见录》(据日本人今西春秋校刊本,下同)。
(43)《李朝成宗实录》卷五二。
(44)《李朝世祖实录》卷三五。
(45)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46)《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五九。
(47)《李朝明宗实录》卷四。
(48)《清通志》卷六五。
(49)《山海纪闻》(见《清开国史料考叙论订补编》)
(50)《满文老档·太祖》卷四。
(51)《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三(1932年,北平故宫博物院铅印本。下同)
(52)《光海君日记》卷一二八。
(53)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54)苕上愚公:《东夷考略》。
(55)《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八。
(56)《明神宗实录》卷四五八。
(57)《满文老档·太祖》卷二O。
(58)《明英宗实录》卷一O二。
(59)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
(60)《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三。
(61)明代辽东残档丙一八八号。
(62)《辽东志》卷一。
(63)《明英宗实录》卷二O九。
(64) 《明宪宗实录》卷二七一。
(65)《明英宗实录》卷二一五。
(66)《明英宗实录》卷二二O。
(67)《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九四。
(68)《明英宗实录》卷二O六。
(69)马文升:《抚安东夷记》。
(70)《明太宗实录》卷一O七。
(71)田汝成:《辽纪》。
(72)《明神宗实录》卷四五八。
(73)《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九四。
(74)《明神宗实录》卷四四一。
(75)《李朝世宗实录》卷八二。
(76)《昭代武功编》卷八。
(77)明张鼐:《辽夷略》(见《清初史料四种》)。
(78)《明宪宗实录》卷一O。
(79)《明英宗实录》卷一O。
(80)《明宪宗实录》卷一二六。
(81)《明神宗实录》卷四五五。
(82)《明神宗实录》卷四二九。
(83)《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八。
(84)《明宪宗实录》卷一七。
(85)明代辽东残档乙一O七号。
(86)明张鼐:《辽夷略》(见《清初史料四种》)。
(87)《万历武功录》卷一一。
(88)《全辽志》卷六。
(89)《奉天通志》卷一七O。
(90)《明经世文编》卷三六三·张学颜:《辽东善后事宜疏》。
(91)(92)(93)程开祜:《筹辽硕画》卷一。熊廷弼:《抚镇弃地啖虏疏》。
(94)《明神宗实录》卷四二四。
(95)《明神宗实录》卷四八。
(96)《李朝世宗实录》卷九二。
(97)《李朝世宗实录》卷八二。
(98)《李朝世宗实录》卷九二。
(99)《明英宗实录》卷一O三。
(100)《李朝世祖实录》卷四五。
(101)《燕山君日记》卷一六。
(102)《光海君日记》卷一四七。
(103)(104)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05)(106)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07)明代辽东残档乙105号(辽宁档案馆藏,下同)。
(108) 《李朝睿宗实录》卷二。
(109)《李朝成宗实录》卷五二。
(110)《李朝孝宗实录》卷一五九。
(111)《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
(112)《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三。
(113)魏焕:《皇明九边考》第二卷(嘉靖刻本)。
(114)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115)明代辽东残档乙105号。
(116)《满文老档·太祖》卷五。
(117)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118)《李朝宣祖实录》卷六九。
(119)《鲁山君日记》卷一二。
(120)《李朝睿宗实录》卷八。
(121)《李朝成宗实录》卷一七O。
(122)《李朝中宗实录》卷五O。
(123)《李朝世祖实录》卷一一三。
(124)《李朝世祖实录》卷三五。
(125)《李朝中宗实录》卷一O三。
(126)《李朝成宗实录》卷八O。
(127)《李朝睿宗实录》卷八。
(128)《李朝成宗实录》卷一五二。
(129)(130)《燕山君日记》卷一七。
(131)孟森:《元明清系通纪》正编卷一一(1934年北京大学铅印本)。
(132)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一一。
(133)《李朝宣祖实录》卷七O。
(134)《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五五。
(135)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36)《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五九。
(137)《燕山君日记》卷一九。
(138)《满洲实录》卷四。
(139)《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
(140)《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四。
(141)昭槤:《啸亭杂录》卷二。
(142)《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五。
(143)《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
(144)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
(145)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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