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副都统驻防八城
黑龙江副都统驻防八城一 东北三将军
清朝定鼎北京之后,在内地沿袭明朝体制设置18个行省.以巡抚为一省长官,总揽军事、行政、吏治、刑狱等大权.其军队为绿营兵,官兵皆汉人.京城则由进关之八旗官兵驻防.还有八个省会城市除绿营兵外设有将军驻防.在东北先后设盛京将军、宁古塔将军、黑龙江将军分管。
顺治元年(1644)八月丁巳(初二)日清政府决定迁都北京, 改盛京(沈阳)为留都,派镶白旗满洲固山额真(旗主,汉语都统)何洛会为内大臣留守盛京,置梅勒章京(副都统)二员实行八旗驻防,镇守奉天等处地方.
顺治三年(1646)五月癸亥[十八日]改内大臣为昂邦章京(总管),给镇守总管印,授权镇守东北全境.
顺治十年(1653)擢镶蓝旗梅勒章京沙尔虎达为固山额真,命为驻防宁古塔昂邦章京,镇守松花江以北、以东广大地域.松花江以北指松花江上游西北流向至扶余北境与嫩江会合之一大段之北部,包括黑龙江南北;松花江以东指乌苏里江以东直至库页岛地方. 至此,东北形成两大军政区域.
顺治十年(1653)十一月丙申[初四日]于盛京置辽阳府,是为东北第一个设治的地方政府。
顺治十四年(1657)年四月戊戌[二十六日]改辽阳府为奉天府,设府尹,定为京府.
康熙元年(1662)改盛京昂邦章京为镇守辽东等处将军;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将军秩从一品,为镇守边疆的统帅。其职权是:'均齐政刑,修编武备,绥俫部族,防戍边陲。
康熙四年(1665)六月己未(初四日)改镇守辽东等处将军为镇守奉天等处将军.
康熙十年(1671),吉林乌拉置副都统一员驻防.
康熙十二年(1673)筑吉林城.
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
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丁丑[初九日],命于瑷珲筑城以为永戍.
同年十月壬戌[二十五日],授宁古塔副都统萨布素为 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初称瑷珲将军).析宁古塔将军辖地之松花江以北,黑龙江以南、以北地域由黑龙江将军管辖.此段松花江指:起自与嫩江会合后流向东北至与黑龙江会合处之一大段.黑龙江以北指整个外兴安岭;松、黑两江会合处以东至库页岛之一大片仍归宁古塔将军管辖.
至此,确立了三将军分治东北的局面。
雍正四年(1726)于吉林乌拉置永吉州,隶属奉天府.此为宁古塔将军境内第一个设治的地方政府.
干隆十二年(1747)初,改镇守奉天等处将军为镇守盛京等处将军.
二月壬戌[初六日]上谕:“盛京将军辖地视为盛京省;宁古塔将军辖地视为宁古塔省;黑龙江 将军辖地视为黑龙江省。"
二十二年(1757)改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为镇守吉林等处将军.
同治元年(1862)置呼兰直隶厅.此为黑龙江将军境内第一个设治的地方政府.
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己亥[初八日1907.4.20]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盛京改名奉天与吉林、黑龙江各设巡抚。以徐世昌为东三省总督,并授为钦差大臣;唐绍仪为奉天巡抚,朱家宝为吉林巡抚,段芝贵为黑龙江巡抚。
至清末,东北共设副都统驻防城19个.盛京将军辖:盛京、兴京、山海关、金州、锦州五城;吉林将军辖:吉林、宁 古塔、伯都讷(扶余)、三姓(依兰)、阿拉楚喀(阿城)、珲春六城;黑龙江将军辖:齐齐哈尔、黑龙江(瑷珲)、墨尔根(嫩江)、呼兰、呼伦贝尔(海拉尔)、布特特哈(讷河)、兴安(嫩江境内)、通肯八城。
二 副都统驻防八城沿革
副都统秩正二品,是将军的左右翼,分掌户口、生产、教养、训练等事宜,并各领四旗官兵。驻防城的副都通则为地区主官,其下额设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 等官各若干名及披甲士兵若干名。副都统的职责是:奉命出征,巡查卡伦(哨所)管理驿站,实行屯垦,以及旗人词讼、刑狱等。
宁古塔将军、黑龙江将军,都是为了抵御俄罗斯的入侵而设的。中国的固有领土,北境西起外兴安岭东至库页岛;黑龙江以北有六十多万平方公里,乌苏里江以东有四十多万平方公里。明末清初俄人不断向这大片土地入侵,当时清军还在攻占明人的地盘,无瑕北顾。顺治七年(1650)俄人占据漠河对岸的雅克萨城。顺治十年(1653)为准备'征罗刹(俄罗斯)'而设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朝三藩之乱平定后才开始具体行动。康熙二十二(1683)年决定移兵瑷珲以为永戍。康熙二十四(1685)年出兵大胜;康熙二十五年(1686)又来犯,重创之后求和。终于二十八年(1689)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结束了战争。之后为了正常守土,分别设置各副都统城。黑龙江辖区先后设置8个副驻防城。
1、黑龙江副都统驻防城:今黑河市瑷珲镇。
康熙十三年(1674)于江左设水师营暂守。
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初九日,命于瑷珲建城永戍。令副都统穆泰率盛京八旗兵600人,于明年三月抵达该处筑城。
同年十月二十五日授萨布素为镇守瑷珲等处将军,礼部侍郎温岱、工科给事中雅齐纳为瑷珲等处左右翼副都统。(《平罗刹方案》)
同年十一月十六日,萨布素疏报:沿江各族纷起抗击俄国入侵者。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江右托尔城址筑新瑷珲城,即 黑龙江城。将军移驻新城,留副都统一员驻江左旧城。
康熙二十四年(1685)九月甲申(二十七日)设黑龙江城副都统。命将军移驻墨尔根。
康熙二十九年(1690),将军移驻墨尔根,留副都统一员驻黑龙江城,于江北设卡伦四处.黑龙江城驻防满洲兵960人,索伦兵62人,达斡尔420人,汉军100人,共1540人。工匠44人,水手427人。
康熙三十二年(1693)裁黑龙江城副都统;雍正五年(1727)重置。
光绪三十四年(1908)七月初九日,裁撤黑龙江城副都统;置瑷珲直隶厅。
黑龙江城辖有今暧珲、呼玛、孙吴、逊克、嘉荫、萝北东部、绥滨北部。原江北、江东之1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咸丰八年《爱珲条约》的签订尽归俄国。
2、墨尔根副都统驻防城,今嫩江。
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协领一员。
康熙二十四年(1685)九月甲申(二十七日)加强黑 龙江防务,从议政王大臣议:于墨尔根筑城,由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及副都统一员率兵驻扎;另一副都统率兵五百留驻黑龙江城。自吉林乌拉经墨尔根至黑龙江增设驿站。(《圣祖实录》)
康熙二十五年(1686)改设城守尉;同年筑墨尔根城。
康熙二十九年(1690)黑龙江将军偕副都统一员移驻墨尔根。
康熙三十二年(1693)置墨尔根副都统。
康熙三十七年(1688)墨尔根副都统移驻齐齐哈尔,留协领一员驻守墨尔根。
康熙三十八年(1699)黑龙江将军移驻齐齐哈尔。
康熙四十九年(1710)以协领马喀扎为额外副都统,重设墨尔根副都统。置协领四员,佐领17人,索伦兵600人、达斡尔兵300人、汉军100人,共1000人。
康熙光绪三十四(1908)年七月初九日,裁墨尔根副都统;置嫩江府。
墨尔根副都统辖有今嫩江全境。
3、齐齐哈尔副都统驻防城,驻齐齐哈尔,原名卜奎。吉林通往黑龙江城
驿站之一。
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火器营参领及水师营总管暂守。
康熙三十年(1691)授打牲总管加副都统衔暂守。同 年建城。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置齐齐哈尔城守尉。
康熙三十七年(1698)移墨尔根副都统来驻,裁城守尉。
康熙三十八年(1699),黑龙江将军移驻齐齐哈尔,与齐齐哈尔副都统同驻。设御史一员,协领八员,佐领40人,满洲、达斡尔兵各960人,巴尔虎、蒙古240人,汉军200人,共驻兵2360人。
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二十二日,裁齐齐哈尔副都统。
齐齐哈尔城辖有今齐齐哈尔、富裕、甘南、依安、克山、克东、北安及通肯城所辖今6县。
4、布特哈城副都统驻防城,驻今讷河。布特哈满语意为'野味'、'野牲',为索伦、达斡尔、鄂伦春、赫哲等族游牧部落之地。嫩江东为东布特哈,嫩江西为西布特哈。
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索伦、达呼尔(即达斡尔)总管各一员。
康熙三十年(1691)设布特哈满洲总管一员,驻嫩江西岸之依倭齐。即今莫力达瓦达达斡尔族自治县。
雍正六年(1728)增满洲副总管8人。编索伦5旗47佐领,达斡尔3旗9佐领,鄂伦春马军6佐领、步军3佐领,毕拉尔2佐领。 同治十二年(1873)加满洲总管副都统衔。
光绪二十年(1894)五月乙巳(三十日)改总管为布特哈副都统,移驻博尔多,即讷河。
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二十二日裁布特哈副都统。
布特哈城辖有讷河、克山、德都、北安。
5、呼伦贝尔副都统驻防城,驻今海拉尔。清初为索伦部及巴尔呼人杂居之处。
雍正十年(1732)设卡伦,由京旗副都统等镇守。《嘉庆重修一统志》;同年定为简派内大臣为呼伦贝尔统领。初设总管3人、副总管9人、佐领52人。由布特哈迁来索伦、巴尔虎、鄂伦春官兵3000人分驻各地。
雍正十二年(1734)增设总管2员、副总管8员、佐领40人、 骁骑校40人,辖新巴尔虎兵2400人。
乾隆八年(1743)额设副都统衔总管。
光绪六年(1880)升总管为副都统。
光绪三十四年(1908)七月初九日,裁呼伦贝尔副都统。
呼伦贝尔城辖有今内蒙鄂海拉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左、右两旗、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右两旗、扎兰屯旗、满洲里市。
6、呼兰副都统,驻今呼兰县。
雍正十二年设(1734)城守尉。城守尉,正三品武职,职权与副都统同.呼兰城守尉,辖两翼副总管二员,佐领8员,骁骑校八员,满洲、索伦、达斡斡尔,汉军共兵500人。
同治元年(1862)十一月初四日置呼兰直隶厅,设理事同知。同治三年,移治巴彦苏苏。
光绪四年(1878)十一月丙寅(二十一日1878。12。14)裁城守尉设副都统。下设协领一员,佐领、骁骑校各八人,防御四人,马甲452人。
光绪十一年(1885)十月十四日,析呼兰厅北境设绥化直隶厅理事通判.副都统治呼兰城号为中路,同知治巴彦号南路,绥化厅治北团林子号北路.三城相望,粮产富饶,汉民居户不下十万.
光绪三十年(1904)十二月二十四日升呼兰直隶厅为呼兰府。
光绪三十一(1905)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裁呼兰副都统。
呼兰副都统南界松花江,北界黑龙江城,西、北界齐齐哈尔,辖有今呼兰县、兰西县、绥化市、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绥棱县、庆安县、铁力县、伊春市、汤原县、鹤岗市、萝北县南部,绥滨县南部。
7、兴安总管驻防城,驻墨尔根太平湾,今嫩江县塔溪乡光明村.
康熙三十年(1691)收编库玛尔河、多布库尔河、阿力河、托河、毕拉尔河五路鄂伦春,由布特哈总管管辖。
光绪八年(1882)于墨尔根城东太平湾设兴安城,置副都统衔总管一员。
光绪二十年(1894)年五月乙巳[二十九日]裁兴安城总管。原五路鄂伦春各归当地副都统置协领安置。分归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
兴安城总管,除鄂伦春依河驻防外,别无属地。
8、通肯副都统驻防城,应驻今海伦市,暂驻绥化未在通肯成开署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置通肯副都统(1899.05.04)。额设协领4员及以下各级军官200人披甲士兵960人。
任命庆祺为通肯副都统兼办垦务。衙门暂驻绥化。
光绪二十九年(1903)于海伦河北建通肯城。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1905.1.29)于通肯地置海伦直隶厅.
光绪 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二十二日裁通肯副都统,留协领一员驻守.
通肯副都统辖有今海伦、望奎、北安南部(原通北县境)、青冈、明水县、拜泉县。
本节各城沿革主要依据《清史编年》而各副都统城界则依据屠寄《黑龙江图说》所定界线划分;并参照《黑龙江省地图册》注明现今之市县地名。《图说》凡例言:"黑龙江本极边防戍之地,自国初以来分设将军、副都统、总管、城守尉,大抵有分兵无分土。光绪间鄂伦春分隶黑龙江、墨尔根、呼伦贝尔三城,于是六城分地稍有界限。图说附图六十一幅,。《图说》成书于光绪二十五年三月,当时兴安城已撤,"而通肯城之设,在图成之后,且分界亦未定"故曰六城。屠寄当时任工部主事随钦差垦务大臣延茂来江,经将军增祺上疏请留江勘绘舆图,三年图成,审核精细,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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