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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萨满教研究的几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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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18: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萨满教研究的几点探讨
——兼谈氏族本位系宗教与社会性宗教的差异



张晓光



    近年来,伴随着学术界国际性的寻根热的兴起,对萨满教的研究也同样引起学界同仁的极大兴趣。1988年6月我国学者在长春召开了“萨满文化座谈会”。1988年7月,吉林学者所申报的国家“七·五”项目——“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一题得到了审批,至此,我国萨满教研究开始由以前分散的研究,步入了今天有组织、有规划的研究的新阶段。
    国外的萨满教研究起步较早,二次大战后的研究已进入全方位阶段。1962年9月,各国学者在芬兰的奥博召开了一次“国际萨满教学术讨论会”,随即于1963年下半年,来自世界各国的35位学者在美国的《现代人类学》杂志上就宗教、萨满教、巫术的相互关系及萨满教的特一点和流传范围展开讨论,但却未能取得一致意见①。
    在国外的一些《大百科全书》中,一般认为狭义的萨满教源于东北亚和北美,并直言萨满教在“中国古代早有基础”②。可见我国东北诸民族所遗存的传统宗教资料对其研究特别珍贵。然而,在我国至今还是唯一的一部研究专著《萨满教研究》中,所用资料皆来自我国北方诸民族,将汉族及我国南方诸民族的传统宗教资料仅用来与书中所载萨满教进行对比,给人以似乎只有中国北方诸民族的传统宗教的感觉。在《结束语》中,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现代三大一神教”与萨满教即“原始多神教”的区别下了六个定义③。然而这六个一直影响学界至今的定义,笔者认为并不适当,究竟什么是萨满教,笔者自知学浅,但仍未敢苟同,现谨将个人的认识分述于后,以就教于学界方家。
    第一、关于有无创始人
    前书《结束语》中说:“几种主要的一神教,都有明确的创始人,如佛教是释迦牟尼创始的,基督教是耶稣……,而原始宗教……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共同创造出来的。”似乎在说,佛教等所谓“三大宗教”的一切完全是由创始人空前创造、后人仅完全继承而已,其实则不然。如说到创始人,佛教在释迦牟尼以前也有修炼者;基督教在耶稣以前也有艾赛尼教派、给耶稣洗礼的圣·约翰团体、原始犹太教以及与耶稣教相对立的法利赛教派、撒都该教派等,其实,耶稣也不一定确有其人,正如有人“查遍公元1—3世所有文献,找不到有关耶稣的史料”④便很明了;另外,伊斯兰教也不过是穆罕默德综合五大部族祭礼的产物。
    说到这里笔者试问,是否佛教中一些主张无佛的派别即非佛教?而谁知释迦牟尼都亲自规定了什么,而在印度僧侣们中不存却行于中国佛教的“十戒”是否就不是佛教的东西?笔者1987年8月在吉林省舒兰县白旗镇三家子村调查时,时年92岁的老萨满郎贵儒(满族纽祜禄氏)所唱的该家族祭祀神词与本村满族瓜尔佳关氏的神词有百分之八九十完全相同,明显出于一人之手,那么是否他们几个家族的祭礼就不属于萨满教呢?再如达斡尔、鄂伦春等民族都传说其第一个萨满为尼桑萨满,那么,尼桑萨满是否就应是这些民族传统宗教的创始人,而这些宗教又统统不是萨满教呢?我们说,决不是。
    第二、关于有无教义或经典
    前书《结束语》中说:“几种一神教义,有系统而完整地写成文字的经典,如佛教的佛经,基督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等。……而原始的多神教,则缺乏写成文字的经典,全凭历代巫师们口传身教,来传授他们的教义。口传身教者代代相传,每一代都难免掺杂进去自己的理解,这就造成了这种原始宗教,不但在备民族之间存在着差异,在一个民族内部,因分布地区的不同,也并不一致。有时甚至在同一个巫师身上,这一次和另一次的宗教活动,他所宣扬的教义也不会完全相同。”
    其实,是否有教义或经典完全是由于文化发展的不同而决定的。如以前的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民族虽有本民族的语言而却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所以就不能有自己的经典。而满族的先世女真人所创行的女真文字又没有广泛地流传,尤其没有在包括众多萨满在内的下层民众当中流传,所以也不可能有成文的教义。而到了清乾隆十二年,清廷便制定了《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将满族祭礼的仪式程序及祭器的质地、形制、规格、颜色等都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而后满族诸家也纷纷将自己家族的祭词、仪式程序等记录下来,才有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神本,这些就应该是满族萨满教的教义和经典。如若认为不然,那么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现存的、数以万计的经典中,真正的经典又何在呢?他们有哪些是所谓创始人原文制定而又留传至今的呢?如此说来,在今佛教诸多教派中,恐怕又要引起正宗和非正宗之争,而天主教和东正教也不应归入基督教,《印光大师佛语》、《天方典礼》等,也更不应该算作佛教和伊斯兰教的经典。
    谈到自然现象,《天方典礼》中有这样的句子:“维初太始,万物未形,惟一真宰,无万无似。……真宰无形,而显有太极。太极判,而阴阳分。阴阳分,而天地成。天地成,而万物生。天地万物备,而真宰之妙用贯彻乎其中。……天地万物即备,乃集气、火、水、土四行之精,造化人祖阳丹于天方之野”⑤,这完全出于宋理学家的《太极图说》,那么是否《天方典礼》所宣传的就根本不是伊斯兰教的教义呢?是否穆斯林们都应将之弃而不理呢?
    其实,任何宗教的教义和经典都是不断产生和丰富的,1947年在死海附近朱迪亚荒原一个山洞里发现的、被称为“死海古卷”的、耶稣早年曾加入过的艾赛尼教派留下的经典⑥,与被称为拓拔鲜卑人“祖宗之庙”的内蒙古阿里河附近嘎仙洞中的祝词铭文⑦相比,谁能说这都不是经典?
    第三、关于神的多少和等级
    前书《结束语》中说:“从崇拜的内容看,原始多神教以崇拜多种神灵为其内容,从人格化的各种自然现象、自然物到氏族部落的祖先,都被列入他们崇拜的群神之中。这些神如同创造他们的主人——原始时代的人们一样,都是平等的,没有大小和高低之分,更不互相统辖。一神教却不同,它只崇拜一个最高的神,如基督教的‘上帝’、伊斯兰教的‘安拉’之类”。
    如果这样,那么是否救苦救难、送子送女的观音娘娘就不是神?也应当把永远微笑的、大腹便便的弥勒菩萨赶出佛堂?千佛洞是否修错了,它是否只应雕一尊佛像?
    谈到神灵等级,所谓标本式的“原始多神教”满族萨满教在其被认为是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的诸神们就不平等,如阿不卡赫赫(满族的女性天神)的法力就远比其他诸神强,是“不可战胜的大神”,多龙格格、奥都妈妈、塔拉伊罕等女性战神皆身怀绝技而不为其他小神战胜⑧。正如马克思所说:“女神的地位,乃是关于妇女以前更自由和更有势力的地位的回忆”⑨。其实“更有势力”就是更有权威,同时也就会有无势力和无权威的。有了这些差别,难道还能平等?再如鄂伦春人跳神治病时,要由小神到大神逐个地请也是很好的例证⑩。
    说到原始宗教中神神之间“不互相统辖”,我们不妨再看看鄂伦春猎民的诸神,本来狍子有狍子神、犴有犴神,可为什么猎民们猎获狍子或犴后却只感谢山神白那恰的赐与呢?原因就是狍子神和犴神都归白那恰统辖11。
    第四、关于组织规则和活动规律
    前书《结束语》中说:“一神教都有教会组织,入教者必须遵守教规,定期参加宗教活动。……而原始的宗教是在原始社会土壤上成长起来的,没有任何政治经济制度和机构去约束人们,因而在他们的宗教领域中也就没有、也不可能有让人们去遵守人为制定的教规,也就没有教会等组织去管理和约束宗教信徒。虽然当时血缘组织的成员人人都虔诚地信仰着宗教(这一点也和一神教不同,许多一神教,其信徒只能是包括一部分人,而不可能包括社会的全体成员——原注),但最初的宗教仪式却极其简单。原始社会后期虽渐趋复杂,也是远远不能和阶级社会里一神教的要求相比拟”。
    这似乎是说各民族传统宗教的信徒们是一盘散沙,其实不然。以保存比较原始的鄂伦春人的萨满教为例,不仅穆昆萨满、德勒库萨满、巴克西、查尔巴来钦、阿嘎钦、屋托钦的候选人应绝对具备各自规定的血统和经历,而且决不是说当就当,还要认真完成一定时间的学习任务并通过严格的考试方能录用;另外,萨满们也各有自己的职能和严密的分工,家族的祭礼就非穆昆萨满主持而莫属;祭祀的施行及规模或是有时间的规定或完全是事出有因,并非随便行祭;祭礼的程序也都有绝对明确的规定,决非兴之所至;说到必须遵守教规,鄂伦春人的诸多禁忌已规定的很明了,哪个鄂伦春人敢斗胆冒犯呢12?根本用不着铭文的规法,严密繁琐的家规族训就够人们受用了!再说传统宗教中的仪式简单,那么耶稣在死海附近四处传教的仪式又有何繁琐呢?
    第五、关于神庙和偶像
    前书《结束语》中说:“一神教往往建有祭祀神灵的庙宇、教堂,作为教徒们宗教活动的场所。……拿佛教来说,不少名山胜地,常有规模宏伟的庙字和栩栩如生的壁画、石刻,佛教的庙宇内部所供奉的佛像,又大都金光闪闪,高大庄严,……原始多神教所崇拜的神灵,最初大部无神像,有的则以一定的实物代替,以后虽然用人工制作一些,也都极其简单粗糙,……宗教活动,多在村边的森林里举行,……赫哲等民族受了周围民族的影响,在解放以前虽然也建立起来木板小屋用以供奉神灵,但还是很简陋”。
    其实,神庙和神像的有无及规模或工艺如何,根本不是区分宗教种类的标准,它们完全取决于信徒的生活习俗、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准。说到神像,西伯利亚的旧石器时代遗存中,就遗留有数以百计的、做工精细的女神像13;我国辽西也发现了两尊五千年前的女神像和众多的女神像残块14,而至今又有谁在清真寺里见到过一尊神像呢?再说神庙,不管是上述辽西女神庙和大兴安岭的鲜卑祖庙,还是金代的“朝日坛”15等,就连努尔哈赤刚于赫图阿拉称雄时,便“立一堂宇,缭以垣墙,为礼天之所”16。且不说耶稣至死连个庙也没有,释迦牟尼最初也不过是有个山洞,也不说前文所提距今才两千年左右、朱迪亚荒原艾赛尼教派的山洞,如有兴去黑龙江省著名的五大连池市,就会在楼台亭阁遍及的药泉山后,见到一尊十分粗陋的、水泥雕塑成的、虽然大慈大悲却要立于室外的风雨寒暑中再度修炼的观音菩萨,也会见到佛教徒为化缘建庙而住的小铁棚。
    再如鄂伦春人是典型的游猎民族,每日里漂泊不定,要是给他们建一座宏伟的大庙,再给塑上高大的神像,他们背得走吗?
    有人曾奇怪有清一代曾在承德避暑山庄修建了那么多、那么宏伟的外八庙,而宫中祭祀自己祖先的堂子却那么小?这些笔者在后文将详述,但我们不妨先说一句,因清皇帝家祭只限部分皇族参加,只那么少的人要是搞一座大庙,不将会使人觉得冷冷清清?
    也有人因努尔哈赤在辽东时“祀神祭祖的体面去处……为五间盖草的草房”,而围墙、院门等却为砖、瓦建筑而觉得“令人费解”17,其实道理很简单,除因东北天寒土墙草盖易保暖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民族祀神祭祖的一切都要尽量依祖宗旧制,如鄂伦春的祭祀所用的撮罗子(帐篷),一定要搭在依山傍水的树林边,而努尔哈赤的祖先们一定是在草房中祭神,所以他开始也要用草房,以后诸子孙们也随着成了天子,代天行事了,便可有权改动。
    第六、关于神职人员及等级和报酬
    前书《结束语》中说:“阶级社会中的一神教,都有一批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的专职神职人员,如佛教的僧侣,基督教的牧师,伊斯兰教的阿訇等。这些神职人员之间,存在着森严的等级。而原始多神教在其开初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则完全没有巫师之类的人员,到祖先崇拜时期产生人神之间的“使者”——巫师,例如萨满教的萨满,也完全不脱离生产劳动。……进行宗教活动,……不需要任何报酬。……无任何特权。”
    其实,上述并非尽然。神职人员是否参加生产劳动完全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如早期所谓三大宗教中的传道者也不完全脱离劳动,而今佛寺里还有专司扫地、做饭、看门、护院之僧,清真寺的阿訇也要杀牛宰羊;早在唐代,安禄山之“母阿史德氏,亦突厥巫师”,便专门“以卜为业”了18;而到了蒙元时期,阔阔出、斡惕赤斤、豁尔赤等人不但完全脱离生产劳动和拥有极高的地位及财产,甚至连皇帝的名号也要听其所告19。其实,在历代都有许多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中的神职人员脱离生产而为统治阶级服务,尤其在军队中更甚,他们通过法术来决定军队出发的时间,路线乃至派遣的人数、领兵的将官。
    说到神职人员的等级,鄂伦春人就将其萨满分为穆昆萨满等几个级别,而满族萨满神帽上的鸟式金属叉,一叉、三叉、五叉、七叉、九叉等便是其级别的标志。再说宗教活动中神职人员是否收取报酬,我们也不说耶稣传教时并不收费,也不说成吉思汗给阔阔出等人多么多的金钱和财产,吉林省永吉县满族刁落哈拉(赵姓)神匣中从清初至今历次宗教活动的流水帐上,萨满从中支出的款项就也很说明问题。
    两类宗教的划分
    从上文我们已经看出,以往的宗教划分方法是何等的不严密。即所谓一神教与多神教、现代宗教与原始宗教、人为宗教和原始宗教。
    一神教与多神教的区别方法何等不适前文已述,此不多赘;而用现代宗教与原始宗教来区分宗教也同样难以行得通,其实现代和原始这两个词本来是区分时间的概念,对于区别宗教的性质和特点无任何功用,因我们既无法确定现代和原始的分界线,也无法说二千余年前释迦牟尼的学说是原始宗教,更无法说当今流传于满、鄂伦春等民族的萨满教是现代宗教;至于人为宗教和自发宗教的区别方法更是荒唐,按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意识都是人本身创造的,那么我们还怎么能不承认任何宗教都是人创造的呢?
    我们不妨再看看各民族的传统宗教,它们都是建立在一个氏族之上的,每个氏族自成一体,有自己的图腾神、祖先神和自然神,各氏族间的图腾神、祖先神无任何相同和联系,而自然神也只有在相邻的氏族间或相同民族的氏族间才会有些相似或相同。氏族中最大型的宗教活动一般即为祭祀氏族保护神及祖先神,且这种宗教活动无论从经济上、参加人员上都是以氏族为本位的,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绝少、或说根本不会有人随意去参拜、祭祀别人氏族神的。
    而不管是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道教和民间会道门等,信徒都不受氏族的限制,同时也更不受民族的限制(当然伊斯兰教对教徒的民族也有限制,但不绝对),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宗教活动也是社会性的,只要你信奉教义、遵守教规,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参加。
    从其最终目的而言,氏族传统宗教也是狭义的、只局限于氏族本身利益的;而社会性宗教则是广义的、往往是以整个人类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就其社会力量上,氏族本位宗教也是弱小的、仅不过氏族本身的;而社会性宗教则是强大的、可以调动乃至整个人类的。所以历史上的政权对社会性宗教总是一再干涉、调整,一而极少有过问谁家祭祖敬宗的。  
    何为萨满教
    国外学者谈萨满教的特点时,一般有认为其是以昏迷术(即我们民间所说之“过阴”)、或信奉神居天人居地魔鬼居地下的“三界说”、或以治病的巫师、或以占卜师为代表20,以至长期争论不休,于是便有人将世界上所有各民族的氏族本位宗教都称为萨满教21。
    然而,这却给我们带来许多麻烦,例如当初笔者同蒙古族及西北民族的群众调查时,问及其民族的萨满教状况及历史时,回答皆为否定,以至曾引起这些少数民族同胞的愤怒。进一步解释后,则都承认这些民族皆有过类似的形式,但决不称为萨满教,其神职人员也决不称为萨满。而当笔者在满族、鄂伦春、达斡尔等通古斯语族的民间调查时,提及萨满和萨满教,回答皆是痛快而且肯定。
    我国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自身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为各少数民族统一称呼时,人民政府就曾十分尊重各少数民族自身的意愿;那么对待其传统宗教上我们能否也这样做呢?如果仍旧这样做,那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萨满教是氏族本位系统的宗教的一部分?是否可以认为萨满教只流行在北美和东北亚使用通古斯语族各支语言的民族间?是否可认为我国只有满、锡伯、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这几个民族的氏族本位系宗教才是萨满教呢?


① 20 见郑天星:《国外萨满教研究概况》,载《世界宗教资料》1983年3期。
②见于锦绣等译:《国外大百科全书“萨满教”辞条选》载《世界宗教资料》1983年3期。
③见秋浦主编:《萨满教研究》一书《结束语》,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④⑥见[日]远腾周作著、馀斌等译《耶稣的生涯》,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
⑤见[清]刘智著、张嘉宾等整理《天方典礼》,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⑦见米文平:《大兴安岭鲜卑石室是怎样发现的?》,载<黑龙江文物丛刊》1981年创刊号。
⑧见于又燕、富育光:《满族萨满教女神神话初探》,载《神话新探》,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7卷6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 11 12见拙文;《鄂伦春的萨满文化调查》,载《民间文学论坛》1989年3期。
13 见[日]江上波夫著、于可可等译《关于旧石器时代的女神像》,载《北方文物》1987年4期。
14见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粱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载《文物》1986年6期。
15 见《金史》卷二十八,《礼一》。
16 见[朝]李民寏著:《建州闻见录》43页,载《清初史料丛刊》本第九种,辽宁大学历史系1978年铅印。
17 见铁玉饮、王佩环等:《盛京皇宫》一书《引言》,紫禁城出版社1987年版。
18见《旧唐书》卷二百上,《安禄山传》。
19参见《蒙古秘史》236—240页,中华书局1956年版;《多桑蒙古史》上册59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21见[苏]谢·亚·托卡列夫著、魏庆征译:《世界各民族历史上的宗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来源:《北方民族》1993年  第2期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8: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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