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把丈夫衣服刺穿
建州女真董鄂部酋长何和礼的妻子赛堪,不仅人漂亮,而且性情直率泼辣,能征善战,深受部众拥护,其威望不在何和礼之下。
1588年,何和礼从董鄂城和各寨中抽出壮丁500人来到努尔哈赤的驻地费阿拉城,与努尔哈赤合兵。余下部众由其妻统带,固守本土。
董鄂部的归附,使努尔哈赤实力陡然大增,如虎添翼。为了表达对何和礼的恩宠,努尔哈赤将自己的长女东果格格嫁与何和礼为妻,并择黄道吉日为爱女大办喜宴。一时间,费阿拉城张灯结彩,鼓乐齐鸣,好不热闹。
正热闹着,只听得城外一阵嘈杂。守兵来报,一刁蛮女子带着一队人马,立马横剑在外面破口大骂,要何和礼出来。
原来,留守的赛堪听说丈夫在外又娶了别的女人,她差点气炸了肺。盛怒之下亲点兵将,率领留在董鄂部的人马,杀向费阿拉城,要与何和礼决战。
一听说老婆来了,新郎官何和礼的脸一下子白了。他知道自己老婆的脾气,火气上来了,可是不管不顾的。何和礼赶紧率人马出迎,本想向妻子说明缘由。可是赛堪根本不听他的解释,一剑就向何和礼刺去。何和礼急忙一躲,没有刺中,衣服却被刺穿,弄得十分狼狈。
努尔哈赤对这位性格刚烈、文武双全的女首领也是早有耳闻,立即出面相劝:“你不要责怪你的丈夫,我把女儿聘给何和礼,是想把我们的部落联合得更牢固。我们不想霸占你的丈夫,你还是大福晋。”赛堪听了这话,才饶了何和礼。
事后,努尔哈赤说,过去常听人说“河东狮吼”,今天才真正明白是怎么回事。
沾河公主的无奈婚姻
像许多汉族妇女一样,任情任性的女真妇女在命运面前,往往也是徒叹奈何。
努尔哈赤从22岁起到67岁逝世止,联姻达39次,其中嫁出女子22次,除他自己的女儿外,还有来自兄弟子侄以至部分官僚家庭的女子。没有爱情的政治婚姻,必然伴随着许多悲剧。比如,努尔哈赤的一个孙女嫁给一等大臣何和礼的儿子为妻,夫妻不和,妻子竟被丈夫活活打死。努尔哈赤的一个女儿,嫁给蒙古巴拜贝勒,因不堪虐待,自缢而亡。嫁到蒙古兀鲁特部的另一格格,竟被其夫用箭射杀。
沾河姑是努尔哈赤的胞妹,先由努尔哈赤做主嫁给嘉木瑚寨主噶哈善。1583年,噶哈善被同族所杀,她的第一次婚姻就以惨剧告结束。后来,她再次被指嫁给沾河寨主杨书,故被称作沾河姑。
沾河姑与杨书生育有三子,但二人感情失和。她想和丈夫离异,但是努尔哈赤不希望因此得罪杨书,坚决不允。努尔哈赤的阻止,使沾河姑无法摆脱深感厌恶的婚姻。个性倔强的她竟然十五年不与杨书见面,甚至丈夫临死前让人带信,想见她最后一面,她竟狠心不往。
沾河姑这样的决绝反抗,不但没有得到努尔哈赤的同情,反而招致他的怨恨和斥责。1623年,努尔哈赤把沾河姑和几个女儿召集到一起,说:“你们是拿剪子住在家里的女人,违背法度,破坏妇道,怎能过好日子呢?你们使自己的丈夫痛苦,恶乱为生比鬼魅还坏。你们做出骄纵的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训导好你们的缘故”。
然而,努尔哈赤并非对他唯一的妹妹毫无感情。1623年9月12日,沾河姑死去的时候,努尔哈赤亲自前往探望,极度悲伤,直到沾河姑出殡后才返回宫中。这对于一生悲凄的沾河姑,多少算是一点慰藉吧。
率性自由却也是一身枷锁
勇猛、泼辣的女真妇女终也摆脱不掉“谨守妇道,服从丈夫”的紧箍咒,如果“悖道行乱,就依法惩办”。 1623年7月,努尔哈赤正式明文规定:今后如果男人犯了罪,就要犯罪者的妻子脚踩火红的炭,头顶灼热的铁锅处以死刑。这种毫无道理可讲的规定,是在告诫女子,如果害怕这种刑法,就要很好地规劝自己的丈夫。如果丈夫不听规劝,就要勇于告发。
女真妇女看似率性自由,其实也备受“贞操”观念的束缚,甚至去尚未娶妻的男性家中,或擅自送东西给男人都会获罪受罚。努尔哈赤就禁止“福晋”任意送东西给人,尤其是男人。他甚至不准诸贝勒的福晋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应结伙同往”。
此外,努尔哈赤还实行一条“谁举报谁升位”的规定,既“妾举发福晋,则杀有罪之福晋,并以举发之妾取代其位”。努尔哈赤的大福晋便是被小妾塔因查所告发,告她私藏财物,私送物品给他人,私送饭食与大贝勒和四贝勒。大福晋因此被“休弃”,塔因查则因举告有功而被提升为小福晋。
女真妇女最悲惨的待遇是“殉夫”,即女真妇女的丈夫死后,妻妾要随夫殉葬。《宁古塔记略》中说:“男子死,必有一妾殉。当殉者即于生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僭也。当殉不哭,艳妆而坐炕上,主妇率其下拜而享之。及时,以弓弦扣环而殒,倘不肯殉,则群起而缢死矣。 ”听着有多么残酷,被定下殉夫的女人,不许拒绝,不许哭,还得浓妆艳抹,用弓弦勒死,如敢反抗,则一帮人围上,强行勒死。
这种残忍的殉夫遗风在满族中保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直至进入现代社会,才完全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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