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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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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6: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包朗阿
  (约1525-约1582)
  包朗阿,又写作豹郎刚、宝朗阿。约嘉靖四年(1525)生于佛阿拉城女真人家庭。建州左卫都督福满的第五子,清太祖努尔哈赤的五伯祖,后称五祖。

  福满共六子,称“宁古塔”贝勒,包朗阿是五贝勒。他虽称贝勒,但生活并不富裕,是一个小奴隶主及酋长。

  包朗阿成年之后,与义亲分居,安家于尼玛兰城。尼玛兰(尼马腊)汉译为桑树。据《盛京通志》载“在兴京城东北三十五里,与章京(章甲)河俱出纳绿窝集西流,由兴京门之北入苏子河”。按《大清一统舆图》:苏克苏浒河支流,加里库与张阴河(章京河)之间有泥玛兰河在兴京之东北。经考证,今错草沟河是尼玛兰河,其河源位在兴京城之北偏东,可谓兴京城之东北。自河源至入苏子河口恰是“三十五里”。河口距赫图阿拉城西北约1.5公里,较驿马河更近。嘉禾头道堡村的河畔有明代古城二座。一座高筑在紧接错草沟河西岸的陡峭的小山顶上,是山城,一座在与之隔河不过300米许的河东平地,为平地城。山城因地形呈南北纵长方形,南北长50米,东西宽17米。城内地势平坦,四周围筑土石杂筑墙。墙外东、西、南三面环壕,壕宽2米,残深1米。山城除北连山外,其余三面均陡峭。城内外散见明代青花瓷片及草拌泥红烧土块。城内遗有建筑基地遗迹。平地城在头道村居民菜地里,现已平,墙体大多不存,仅局部尚可见残墙遗迹。据了解,此城为圆形,占地约70平方米的方圆。该平地城与山城为同期所筑,时代前后不会相差太殊。参照《满洲实录》六祖城图中尼玛兰城之位置,认定嘉禾头道堡古城就是五祖所居之尼玛兰城。据分析,尼玛兰城初为山城,系包朗阿所建筑,而平地城则由包朗阿儿子隋痕所建。

  包朗阿一生事迹不显,一生主要从事农耕。尼玛兰城附近,即今头道堡及二道堡一带有较大片的耕地,适于农业生产。包朗阿与阿哈耕种了大片农田。他们使用了牛耕、起垅、趟地、播种、收获,秋天用牛车将庄稼拉回场院。打茬子、锄地、割地,用的是铁制的镐头、锄头、镰刀,当时的耕作方式已经接近汉族农民的生产水平。

  渔猎、采集业是尼玛兰城女真人的传统生产。包朗阿及其诸申、阿哈等,一年四季经常到苏子河中捕鱼,使用的捕鱼工具多半是鱼又、鱼鹰、汤网、古鲁网、张网、铁铰子、波网、把网、袖网、片钩等。明中叶以后,辽东地区的捕鱼工具和今日已大体雷同。从尼玛兰城附近出土的枪矛刀镞等看,当时已经有了比较锐利的兵器,这必然是狩猎的精良工具。尼玛兰城靠近龙岗山脉,十花顶子、龙岗、老龙岗等山峰都屹立于该城的北部,峰峦重叠,莽莽林海(纳绿窝集),野兽出没,是獐狍野鹿等活动的乐园。包朗阿按不同季节,组织本部落人“四季出猎行围”,“打小围”、“野鸡围”、“大围”,他们“三五结伙”,“十百成群”,盘马弯弓,纵横驰骋,追捕野兽。从《朝鲜李朝实录》、《明实录》、《满文老档》等史料记载看,他们当时捕杀猎物有虎、豹、熊、野猪、獐、鹿、狍、狼、猞猁、貂、元狐、黑狐、赤狐、海獭、水獭、青鼠、黄鼠、白兔、雉等。

 采集业也是尼玛兰城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当时,女真人主要的采集品种有松子、蘑菇、木耳、蜂蜜等,但最重要的项目还是人参。《筹辽硕画`奴酋考》指出:“奴酋擅参貂之利,富强已非一日”。人参,俗称捧槌。是东北最著名的中草药,价格昂贵。每到采参季节。一般须经酋长部署放山计划,组织人力、器皿,祭奠山神后开山。放山时,要分组作业,每组又分为头棍、腰棍、边棍等,头棍领着一组人压趟子,每个人都手拿索拨棍,拔草寻参。发现人参时要“喊山”,其他人要“接山”,然后把红线绳绑在人参的枝丫上,用鹿骨针耐心细心地将人参挖出。挖出人参后,要用红松皮,里面垫上青苔,掺上原土,把人参包好。大货须由酋长背着,小参才由一般人背着。采参时最能体现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道德。否则“麻达山”(迷路),便会饿死或被野兽吃掉。

  尼玛兰城的鱼猎、采集业也与其他女真部落一样,主要不是为了自用,而是利用这些土特产到抚顺等辽东弓市进行交换,换取本部落所必须的生产和生活用品。

  尼玛兰城出土一些明代青花瓷片,这些瓷片均为明代民窑生产,较官窑瓷器粗糙。该城没有发现砖类建筑,这说明当时包朗阿等居住的皆为泥草房。他们的生活水平抵不上其四兄觉昌安等人。尼玛兰城与其他兄弟的城比较小,反映了他没有多少经济实力。此外,在史料中没有反映包朗阿及部落到明辽东汉人区域或朝鲜进行抢掠,这说明,他当时的经济状况,可能是自给自足。

  包朗阿居住地与父亲福满和四兄觉昌安所居住的赫图阿拉城较近,可能相互来往较多,亦可能觉昌安家人对包朗阿有过经济上的资助。所以包朗阿的子孙与觉昌安子孙之间的关系比其他祖、伯、叔等关系都融洽。

  在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六祖子孙中,除其父觉昌安本支外,五祖包朗阿的子孙,是唯一从一开始就与他共患难的。万历十一年(1583)五月,努尔哈赤起兵征讨仇敌尼堪外兰,长祖、次祖、三祖、六祖子孙同誓于庙,欲对其下毒手,只有五祖包朗阿子孙没参加。次年正月,努尔哈赤三祖父之子龙敦唆使萨木占杀死了努尔哈赤的妹夫噶哈善。努尔哈赤听说,悲愤异常,立即率部下前去寻尸。这时,包朗阿的次子巴孙巴图鲁(棱敦),曾善意劝说:“族人若不怨汝,焉杀汝妹夫?汝且勿往,忍被人害”(《满洲实录》卷1,第41页),使努尔哈赤事先有所提防。努尔哈赤起兵后,包朗阿子孙率先投入到努尔哈赤的麾下,东征西讨。万历十三年(1583)四月,努尔哈赤率兵进攻哲陈部托漠河城时,包朗阿的两个孙子札亲(札秦巴)、桑古哩曾随军前往征战。

  包朗阿,生4子,即长子隋痕,二子巴孙巴图鲁(棱敦),三子对秦,四子郎腾。在包朗阿的子孙后代中,对清王朝较有影响或立有功勋者主要有包朗阿曾孙拜三,拜三长子顾纳岱,顾纳岱之子莫洛宏。

  包朗阿约于万历十年左右(1582)去世,葬于启运山下永陵。顺治十一年(1654)扩建永陵时,其墓被圈在永陵宝城外东北。天聪九年(1635)正月,清太宗皇太极诏令包朗阿子孙称觉罗,系红带子,其后裔子孙载入党罗族谱。
发表于 2022-1-13 14: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沈阳洪家还是海家的祖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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